1、问: 虹口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
答: 虹口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户籍在本区或者工作单位在本区且居住条件困难的职工或职工家庭。
2、问: 申请虹口区公租房应符合哪些准入资格条件?
答: 申请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二)户口在本区,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原《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四)与本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申请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二)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政策。
申请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申请人,应为本区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业务范围应符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问: 申请虹口区公租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
(四)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五)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八)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提到的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带好原件以供核对信息。
4、问:虹口区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样的?
答: (一)受理:虹口区住房保障中心委托区公租房公司设立专门窗口,受理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资格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二)审核确认:区公租房公司,根据准入条件,开展核查工作。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居住证年限、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和婚姻状况核查。
虹口区住房保障中心应于收到申请人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区公租房公司出具住房核查结果报告。
经核查认定符合申请条件的,由虹口区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并在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进行为期5日的复审公示;认定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虹口区住房保障中心出具审核未通过的书面意见。
(三)配租:区公租房公司按收件单编号顺序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配租通知单,告知选房时间、地点、选房规则、房源信息以及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配租通知单等)。